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主要方式是指法律顧問參與決策的方法和形式。根據實踐總結,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主要方式及其具體工作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會議
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往往是通過會議確定的。如公司的董事會、總經理辦公室會??偨浝韺n}會、企業管理委員會會議。法律顧問根據企業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或因決策事項需要,應企業領導人的要求,作為會議的正式成員或列席人員,參加經營決策會議。法律顧問在會議上,參加對決策問題的討論,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從法律上協助領導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加決策會議是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最重要方式,也是最佳方式。這種方式使法律顧問直接與企業的決策者一道參與決策的討論研究過程,便于法律顧問全面了解決策事項的各方面情況,直接了解企業領導的意圖和各方面對決策問題的不同意見。法律顧問直接參加決策會議,參加有關問題的討論研究,便于聽取別人的有益意見,及時修改完善自己的法律意見或方案,有利于保證意見最大限度地符合實際情況,保證意見的正確和可行。法律顧問在會議上,解答法律問題,進行法律上的分析說明,有助于與會人員對決策方案在法律上的理解和確定,同時也會有利于決策方案的實施。
主要工作:
(1)為企業領導或會議上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和說明,對有關方案或建議在法律上進行分析論證;
(2)參加會議對決策問題研究討論,側重在法律上論證說明,當然也不限于法律問題;
(3)對決策問題提出系統全面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措施,為領導最后決策提供支持和幫助,便于領導采納和吸收作為經營決策的組成內容。
二、為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為企業領導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是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最常見的方式,也是最直接的方式。這種方式是指企業領導作出重大經營決策是,就涉及的某些問題,要求法律顧問口頭或書面給予解答或提出分析意見。法律顧問的解答和分析有利于企業領導作出正確的決策,法律顧問的意見或方案被企業領導吸收或采納,成為企業經營決策的組成內容,從而達到了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目的。
在這種方式中,由企業領導直接提出問題和要求,法律顧問容易了解領導的想法和意見,以及決策的矛盾和焦點,便于分析論證,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方案,有效地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防范法律風險的措施。這種方式的不足是,有時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不利于法律顧問全面系統地了解決策事項的有關情況。
主要工作:
(1)對企業領導提出的問題,及時準確給予明確的答復,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必要時應提供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文或有關典型案例;
(2)對領導未直接詢問,但關系決策是否合法可行的重大法律問題也要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3)針對決策事項,提出較系統全面的法律意見或方案,不宜過于單純地回答領導的問題,要注意分析前因后果和具體情況。
三、參加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有關的談判和承辦法律事務
通過參加企業重大項目的談判和承辦有關法律事務,也是法律顧問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一種方式。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往往需要一定的前期工作,如新產品的研制開發、技術引進;企業并購重組、改組上市;重大合資合作等,都要進行前期的調研考察、協商談判,實際上也是一個決策的過程。雙方的資本實力,態度優劣,目標底線,出價要價,要通過分析判斷,斟酌取舍,幾經反復,最終才能達成一致。法律顧問在談判中,提供法律依據,解答法律問題,完善協議條款,為主談領導提供幫助和支持,或承擔主談任務,實際上參與了決策形成的過程。而法律顧問參加前期調研考察、承辦一些法律性較強的具體任務,有利于發揮法律顧問既熟悉法律,又熟悉企業情況的綜合優勢。法律顧問通過參加前期談判和承辦有關事務,便于掌握決策事項的全面情況,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了解決策的目標和具體方案,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法律方面的意見,有利于企業領導的吸收和采納,以便形成正確的決策。
主要工作:
(1)做好各項文件資料的收集準備工作,充分占有資料,為談判或承辦具體任務提供支撐;
(2)在談判過程中解答法律問題,闡明法律規定,提供法律依據,斟酌完善消除分歧的辦法,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3)起草、修改有關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撰寫有關調研材料、考察報告;
(4)準備好有關申請、核準、備案、登記的文件、證明等有關材料,向有關主管部門匯報說明,準備辦理各種手續。
四、起草、修改、審核會簽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有關法律文件
通過起草、修改、審核會簽企業經營決策有關法律文件,也可起到法律顧問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的作用。在我國實踐中,法律顧問尚不能普遍做到全方位。全過程參加企業重大經營決策,較多的是負責起草、修改、審核會簽有關法律文件。
這種方式雖然企業法律顧問未直接參與決策,但由于法律文件是體現經營決策結果,保障經營決策實現的的重要依據,因此法律顧問通過這方面的工作,實際上也參與了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其特點是,對已初步形成的決策意見,通過文字準確的表述,形成正式有法律約束力的法律文件,這是決策活動最后工序。法律顧問通過參加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審核會簽過程,全面了解決策的背景、目標、內容,提出正確的法律意見并將其體現在文件之中,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糾正其中的錯誤、彌補漏洞、防范風險,從容保證重大經營決策的合法可行。這種方式的不足是,由于法律顧問未參加前期談判和全程工作,因此對決策是事項往往了解不深,把握不準,特別是個別企業在法律文件即將簽字之前,匆忙讓法律顧問把關審看,很難不掛一漏萬,難免不出現錯誤。
主要工作:
(1)根據談判確定的有關條件和達成的一致意見或者經過會議討論確定的內容,起草、修改合同、協議等有關法律文件,準確體現決策意圖;
(2)認真審核文件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要求,嚴防文件違法而無效或出現法定可撤銷的情況;
(3)通過分析比較,保證決策所選擇的方案,在法律上不但可行而且是有利于實現決策的目標的;
(4)認真研讀有關條文,確保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嚴謹完備,公平合理,特別是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有較好的法律保障,防止出現歧義,避免疏忽和漏洞。
五、法律顧問主動提出建議或方案,被接受采納形成企業重大經營決策
這種方式是指法律顧問通過參加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履行管理職能,特別是在處理企業經濟糾紛過程中,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經過調查研究,主動向企業領導提出建議或方案,被接受和采納,形成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這種方式是法律顧問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最高形式,標志著企業法律顧問工作進入了企業決策體系,實現法律顧問工作由被動型向主動型的轉變,法律風險的防范由被動應對向主動出擊轉變,也是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體現。其特點是:決策的問題和目標不是由企業領導或其他業務部門提出,而是企業法律顧問自身主動建議的。因此,法律顧問在決策過程中較為主動,有條件對決策事項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了解,從而提出完善的建議或方案。當然,這種方式對法律顧問的要求較高,不但要保證所提意見準確無誤,而且要綜合考慮各方面條件和因素,有充分理由說服領導接受和采納。
主要工作:
(1)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認真注意觀察分析,善于發現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能找出問題的原因和正解,歸納總結、分析研究,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或方案;
(2)在處理企業經濟糾紛的過程中,包括借鑒其他企業重要案例的經驗教訓,及時敏銳地發現或總結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提出改進建議和方案;
(3)在有初步想法后,要進行認真調查研究,弄清真實情況,充分占有資料,有時甚至要有翔實的數據,進行定量分析;
(4)認真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案,適時妥當地向領導說明匯報,取得領導的支持和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