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只規定了十五個有名合同?,F實生活中,還有一些合同無法歸類于這十五個有名合同,我們稱其為其他類型的合同。因篇幅所限,我們其他幾個有名合同及常見的無名合同,歸類于其他類型的合同。
為什么需要專業律師處理其他類型的合同糾紛?
合同的名字,就像一頂帽子,戴上這頂帽子,并不能確定你的性別,一樣的道理,用合同的名字,給合同確定一個性質,是一個非常困難的事情,其必要性和準確性,有待于進一步論證。能夠提供科學論證的人,專業律師是不二人選。
我們可以處理哪些其他類型的合同糾紛:
運輸、保管、倉儲合同糾紛
運輸合同(客運合同、貨運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在《合同法》中分別是單獨列明的合同,但在實務中往往是具有關聯關系的,在此我們將這類合同列在一起。
委托、行紀、居間合同糾紛
對于非專業人士來講,很難將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加以區別。實務中,當事人沒有必要去研究他們的區別,這些工作由專業律師去做吧。
其他類型合同糾紛
(1)知識產權合同糾紛,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在許可使用、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糾紛。
(2)項目合作合同糾紛,包括樓盤項目開發合作糾紛、礦產項目開發合作糾紛。
(3)服務合同合同糾紛,包括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旅游合同糾紛、房地產咨詢糾紛、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房地產經紀糾紛、物業管理糾紛、飲食服務合同糾紛、娛樂服務合同糾紛